“五个转化”强化企业纠纷案件管理_每日热闻

2022-12-12 15:04:36 来源:

纠纷案件管理是企业法律工作的基本职能。随着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纠纷案件管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中国电信四川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在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工作的指导下,按照纠纷案件“压存控增、提质创效”的总体思路,不断推动纠纷案件管理的“五个转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被动处理向主动管理转化


(资料图片)

传统的案件管理主要关注案件处理问题,“打赢官司”是案件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企业法律部门,处理纠纷案件属于重要的日常工作。但“处理”只是“管理”的一部分,远不能涵盖纠纷案件管理的全部职能。

纠纷案件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是查找企业管理漏洞的放大镜。通过纠纷案件反馈信息,“以案说法”“以案促管”,是构建事前防范为主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律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式。因此,四川公司大力构建纠纷案件包括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主动将案件管理置于企业发展战略中进行综合考量,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管理建议书、风险提示函,以及编写典型案例、开展违规责任追究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弥补企业管理或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从而形成发现问题—分析根源—优化管理的闭环,真正实现从“灭火”向“防火”转变。

风险防控向价值创造转化

风险防控是企业纠纷案件管理乃至法律工作的基本目标。传统纠纷案件管理中,由于处理纠纷案件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各类法律服务费用,法律部门一般都作为企业成本中心存在,这种情形限制了法律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和职能发挥。

为此,四川公司不断研究探索如何强化纠纷案件管理的价值创造职能,一方面强力组织法律追欠工作,印发《法律追欠工作指引》,组织各单位及时对外部欠款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追欠措施,仅2021年一年就为企业回收外部欠款约6000万元,优化了企业财务指标和发展质量;另一方面,通过纠纷案件管理,特别是针对云改数转、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务的纠纷案件管控,努力创造有利于企业的公正的市场经营规则和外部环境,助力企业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侧重被动应诉向主动维权转化

过往,四川公司超过95%的纠纷案件均为被诉案件,被动应诉是纠纷案件的常态。重要原因在于企业内部对纠纷案件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打官司不光彩又麻烦,主动维权动力不足,同时缺乏通过法律手段主动出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强力推进,四川公司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完善主动维权相关制度体系,提高主动维权支撑保障能力等方式,近年来主动起诉的案件比重大幅上升。特别是在通信欠费追缴、代理商负向佣金回收、房屋租金追欠、通信设施受损赔补、知识产权侵权维权等领域,通过律师函、法院支付令、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积极构建企业主动维权的长效机制。

属地管理向集约管理转化

四川公司下辖21个市州分公司、180多个县区分公司,管辖单位众多。由于所有单位都可能涉及纠纷案件,案发单位点多面广,“谁发案、谁负责”的属地管理也就成为企业纠纷案件管理的现实选择。

但随着企业集约化管理的不断推进,相关综合管理职能不断集中和上移。当前,四川县区分公司的投资、财务、IT、采购、人力等非核心职能已经逐步上移市州分公司,区县分公司主要承担营销单元和业务拓展责任。因此,四川公司规定区县分公司不得自行处理纠纷案件,所有纠纷案件均由所属市州分公司统一管理。针对全省知识产权、部分重大纠纷案件,直接由省公司统一处理。涉及集团总部的案件,由省公司和发案市州分公司共同代理。通过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的改革调整,纠纷案件集约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有效提升了纠纷案件管理的效率效果。

经验管理向大数据智能管理转化

过去,纠纷案件管理主要是经验管理,更多依赖企业法务和外部律师的个人经验。但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浪潮的到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新技术在各领域包括司法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四川公司积极利用集团法律辅助管理系统的智慧法务管理功能,以及人民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互联网平台,增强纠纷案件大数据智能管理能力,协助准确厘清法律关系,为案件管理提供参考意见和智力支持,大大提高了案件处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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