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赔偿
一、
医院应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赔偿
医院应如下处理医疗事故赔偿:
(资料图)
应当赔偿患者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院可以与患者自行协商解决,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才提出的,将丧失其胜诉权,其诉讼请求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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